七部门发文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四川钒钛钢铁资源丰富 可以组织研发哪些产品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4“三品”全国行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坚持“三定三不要”原则 钢材价格才能打赢“翻身仗”
央视《发展新质生产力观察》报道中国钢铁向新向绿蜕变 ,走进湖南钢铁看“定海神钢”是怎样炼成的
经济日报:钢铁业迈向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张龙强:2023中国钢铁“画像”
新春干劲足!8省市公布90个钢铁项目
四川省经信厅召开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座谈会
组团参加2024德国汉诺威工业展览会HANNOVER MESSE,抢占国际工业市场合作机会!
涉及钢铁 | ​鼓励、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明确,2月1日起实施
2023年中国钛白粉市场年度报告
何文波:中国钢材消费总量已达峰,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2023年中国钛矿市场年度报告
何文波:审时度势 系统策划 推动钢铁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川钒钛61亿元竞得红格南矿
石洪卫:未来钢铁企业格局主要由这4类企业组成
我国最大钒钛磁铁矿采矿权11月将拍卖!
四川工业“碳达峰”有了路线图 “两步走”2030 年前“达峰”
畅通交流渠道 深化合作共识——钢协会员单位2023年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
欧洲钢铁工业应对能源危机的关键路径
张海登:汇聚新型工业化力量,全力促进钢铁稳增长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3年三季度信息发布会提出——行业运行基本平稳 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
攻破世界级难题!超微细粒级钛铁矿强回收创新工程在攀枝花试车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尘埃落定
绿色低碳转型助推螺纹钢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螺纹钢产业联盟年会召开
6大亮点!首个全国生态日,四川工业亮出绿色低碳成绩单
28家上市钢企1-6月利润排行榜
如何支持引导电炉炼钢有序发展?
从国内外发展对比看我国电炉炼钢未来竞争潜力——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研究报告(上)
这两件事如果办不好,钢铁行业就不会有好日子过!
专家预测:钢结构住宅的占比将有望提升至30%~50%
统计局:2023年5月中国粗钢产量9012万吨,同比下降7.3%
中央决定:免去陈德荣中国宝武董事长职务,胡望明接任!
5月份国民经济数据公布!
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全力支持铁矿石项目开发建设提速
四川、云南、贵州钢铁企业密集调整螺纹钢规格组距价差!
全国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赴疆考察钛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骆铁军:全产业链协同发力创造钢结构建筑业发展新时代
2023“寻找最美绿色钢城” ,四川省钢铁企业哪几家入选?
四川十部门发文:聚焦六大重点任务,绘制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施工图”
卢卫生:总结经验,形成合力,做实做好国内铁矿项目开发工作
世界钢协:2022年全球粗钢总产量18.85亿吨
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煤电、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1-4月份钢铁业利润同比降99.4%,多家百亿钢企深陷亏损泥潭!
“中国钒电之都”——攀枝花市公布钒电池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鞍钢集团收购凌钢集团股权案公示
四川省2022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公示
骆铁军:发展电炉炼钢要把握好“四化”原则
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巡礼——攀枝花市钒钛新材料产业集群
千锤百炼锻“好钢” 看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四川作为”
大趋势及其对全球钢铁工业的影响
中国矿业报:应加快建立长期、稳定、高效、多元的资源保障体系
工信部最新确定名单!我国钢铁企业“绿色工厂”增至116家
重磅!鞍钢集团再签一家钢厂,产能已达6900万吨!
2023年2月全国钢铁产量
中国宝武“零碳钢厂”开工!新建100吨电炉+薄带连铸连轧产线!
政府工作报告增强钢材市场信心
2023全国两会最强“声音”—钢铁篇
赵民革代表:建议恢复高端钢材产品出口退税
刚刚,国家发改委发声,信息量极大!
不打招呼,部长从北京出发,直奔现场!造假者当场被发现,有人还被刑拘
国家能源局对支持川渝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建议的回复
省级钒钛新材料产业集群布局攀枝花
攀钢与陕钢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全国粗钢产量10.13亿吨(附各省钢产量排名)
2023年全国两会 | 钢铁行业代表委员名单
重磅!29家钢企利润排行榜!
开局两年多,中国钢铁行业“双碳”工作进展如何?
四川化工集团推进内江市100MW/40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
坚持资源节约和指标引领 四川钒钛钢协含钒钛渣钢、渣铁原料电炉冶炼能耗限额团标发布
乘势而上、聚势谋远 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推动四川省电炉短流程炼钢行业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
发展形势严峻!钢企有哪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好做法?
电炉钢生产力布局图上的发展“密码”
王国栋院士:​钢铁产品创新十年成绩显著
中钢协:紧盯下游用钢行业需求变化,加快推进“基石计划”
快讯!中国42家钢铁企业利润排行榜!
2022,钢铁行业形势分析
这一省规定新建钢铁项目短流程工艺不得低于200万吨/年!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产能整合
沙钢集团收购南钢股份60%股权!不超过160亿!
中国宝武再扩张!增资开建新钢厂!
五家行业协会联合发起——钢结构建筑工业制造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
中钢协第六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凝聚共识——以钢铁工业稳增长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下半年这样“拼”!经济和信息化厅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铁矿55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前5个月,我国钢铁行业整体利润同比下降56%
我国上半年出口成品钢材3346万吨 同比下滑10.5%
社论:认清形势 加强自律 坚持高质量发展
张希良人民日报撰文:积极发挥碳市场的重要作用
投资100亿!建龙在伊春规划建设钒钛生产基地!
钢企亏损面持续扩大!7000万吨钢铁联合体:有序限产10%-30%!要做好应对长周期低迷的准备!
46家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公示情况一览
宝钢、鞍钢、河钢、包钢、华菱钢铁……32家上市钢企核心竞争力分析
2022“寻找最美绿色钢城”评选结果揭晓,川内钢企攀钢、德胜、达钢分别评为......
2022年冶金科技奖专业评审结果公布!
攀西钛资源利用率突破35%大关
4月粗钢产量已出炉
人民日报刊文:钢铁业,稳步迈向中高端
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研究
钢厂大范围降价,钢价延续跌势
李新创: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看今年钢材需求
生态环境部曝光:央企下属钢铁企业新建钢铁产能严重违规,以小建大......
攀西地区首台全钛压力容器诞生
2021中国冶金矿山企业50强排行榜!宝武资源、鞍钢矿业、太钢矿业、首钢矿业、建龙矿业...
何文波谈中国钢铁的绿色发展之路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包钢7死火灾事故,施工方野蛮作业、抢工期、缺灭火设备...
鞍钢矿业成功发行我国铁矿行业首单绿色债券
发改委:2022年将继续压减全国粗钢产量,确保实现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中国非“钒” 千姿百“钛”
中纪委:针对铁矿石、动力煤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情况,我们及时督促证监会党委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责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疫情下的废钢行业分析
从全球粗钢产量与消费量看铁矿石价格演变
长流程钢厂通过哪些方法降碳?
中国宝武出资29.99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首支钢铁领域子基金,国内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落地!
方大特钢设立100亿钢铁基金,已有明确并购标的!却有40%股东反对...
刚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年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省委书记眼中的“双碳”转型
碳中和补贴政策汇总(截至2022年3月)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钢铁行业重大问题研究座谈会上,各钢厂都提了哪些建议?
投资超200亿,年产值百亿以上,国内最大单体铁矿将于今年开工建设!
孙朝晖委员:希望科技体制改革相关举措能加快落地
两会声音:全钒液流储能等绿色低碳技术已取得很好进展
青山集团调货大反杀!欧洲钢铁协会慌了:希望LME保持镍交易关闭,直到价格恢复稳定!
四川钢厂全面推行直条钢筋理论重量交货
何文波委员:充分发挥钢铁材料高效、循环、绿色特性 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吴洪英:绿色税制引领“钒钛之都”绿色转型
重磅!安钢集团混改最新消息!
骆铁军:推动“基石计划”,提升我国钢铁行业资源保障能力
40号财税新政执行在即 多家钢厂发布废钢采购需提供发票通知!
俄罗斯突袭乌克兰!钢厂纷纷停产,运输中断!安塞乐米塔尔:将最大限度减产!
俄乌冲突威胁钛金属供应链​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铁矿石过度囤积工作
沙钢、鞍钢营收破3000亿!20家钢企2021年营收出炉!
钢铁业构建发展新格局,难在哪儿?如何突围?
6家钢厂新建炼铁795万吨!5座高炉、4座转炉、2座电炉…
中冶赛迪超级电弧炉:短流程高效低碳冶炼新装备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路径及方式
废钢铁退税30%进一步规范!3月1日起执行
钒钛钢协调研组深入在攀副会长单位开展专题调研
2021年中国粗钢产量10.33亿吨!顺利完成年度减产任务
河钢乐亭钢铁、纵横丰南钢铁、津西钢铁获批环保A级绩效企业!
今年四川700个省重点项目,要修这些机场、高铁、公路……
中钢协第六届会员大会三次会议提出——以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发改委产业司夏农谈2022年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原材料司吕桂新:坚持稳中求进,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钛不平凡
全国已有34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四川德胜、成渝钒钛拟分别新建一座100t提钒转炉!
19省市发布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新建炼钢产能7643.65万吨
中国稀土集团成立,董事长是?
2021年我国投产的31座高炉汇总!
工信部:落实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碳达峰方案
5家钢厂被点名!中央环保督察通报!
两部委发文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中国宝武半年内连续12次减持马鞍山钢铁股份!持股比例已降至38.97%
央行降准释放万亿资金,钢价追涨需谨慎
四川钢厂集体发布关于计重方式调整告知函
辩证看待高耗能行业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几个钢铁大省没有一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废钢加工准入企业新增113家(附全名单)
四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
让“工业的牙齿”更“硬气” 四川培育万亿级先进材料产业
打造沿海、内陆两大钢铁产业基地!山东省“十四五”最新规划出炉!
2021年10月我国粗钢产量7158万吨,同比下降23.3%,四川省如何......
限产30%!今日起执行!为期4个月!涉及河北所有钢企!
四川省“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云端表扬大会拟于12月1日上线
“钒”上小做加法 “碳”上大做减法,推进含钒钢筋应用刻不容缓
李新创:钢铁行业热点问题及2022年发展态势
37家上市钢企前三季度实现净利超千亿元
生态环境部:钢铁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是否常态化尚不确定
多措并举 能源供应有保障
夏农: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要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加大标准推广力度 扩大含钒高强钢筋应用
推进减碳进程 四川呼吁加大推广应用加钒钢材
近期钢企产能置换、出让情况汇总
2021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出炉!看看哪些钒钛钢铁企业在其中
“西南钢王”赵忠玉
怎么办?四川区域生产企业尚有3%钢筋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
发挥钢企主体作用 自觉控制钢材出口总量
历史时刻!昆钢本部钢铁生产基地永久性停产
重磅!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目标是废钢比30%,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2亿吨
2021年中钢协地方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召开
持续6个月,钢铁错峰生产范围扩大!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目前缺乏足够废钢,全面推广短流程制钢是不现实的!
内蒙古3家钢企产能置换方案被撤销!涉及炼钢产能320万吨
2021年8月我国出口钢材505.3万吨,同比增37.3%
46.11亿!攀钢钒钛收购西昌钢钒100%股权!
871家钢铁企业,这237家排污许可有重大问题!
山东省:鼓励高炉-转炉钢企转电炉!
“双控”下,下半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同比将减少1.5亿吨以上
重磅!中国或将诞生2亿吨钢铁“巨无霸”!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进驻五省两央企(附电话和邮箱)
发布“3+2+1”成果!四川这场气候变化研讨会干货满满
张瀑:助力双碳目标,装配式建筑路在何方?
瑞典钢铁公司宣布世界首批“绿色钢材”诞生
正确把握政策导向,共同维护出口秩序——钢铁行业出口自律倡议书
展望!双碳目标下的钢铁产业
钛产业的春天!一种钛产品去年产量大增今年又现大增长
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开始啦!快来选出你心中的“诚信企业”
中国冶金报专访报道:压减粗钢产量势在必行,既要严格落实,又要确保优胜劣汰
关于河南省11家企业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生态环境部官员:钢铁减产不是做数据游戏,要落实到产线和时间段
杨海峰:打造西部钢企高质量发展标杆
新天钢、德龙集团董事长丁立国透露可能参与西芒杜铁矿的开发
重磅!5家钢企新建2座4000m³高炉、1200m³高炉1座!110t转炉1座!
近日起实施!钢铁关税再次调高到底释放何种信号?
陈德荣:为中国钢铁高质量发展鼓与呼
陈德荣任中钢协轮值会长
6月工业企业利润增势缘何趋缓?专家这样看
震惊!山西钢铁行业去产能弄虚作假,18个钢铁产能置换项目17个不符要求!
中央点名!北海市、防城港市不顾产业布局现状和规划要求,争抢钢铁项目落户!
生产“地条钢”,5人被罚!
2021年上半年四川生铁、粗钢、材产量均实现正增长
重磅!1.5亿吨钢铁航母起航:中国宝武拟重组山钢集团
全国碳市场将于7月16日开市,生态环境部最新回应!
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铁矿石5.6亿吨,均价165.88美元/吨
惨烈!全国各大钢铁厂纷纷停产减产!确保2021钢产量同比不增加
“双碳”背景下钢铁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申报工作的建议
中国钛白粉新增产能超360万吨 产能过剩将导致供需逆转
李新创:推进中国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的碳排放标准思考
100多家钢企超低排放不达标!
专访郝际平: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必将是我国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务院安委办暗查暗访:2家钢铁厂查出12条重大隐患
李新创:回顾与展望——加快中国钢铁高质量发展
钢价大起大落非常态,未来价格将回稳
钢价大起大落 业内认为未来价格将回调趋稳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约谈提醒大宗商品重点企业!铁矿石一度跌超9%,螺纹跌约7%!
4月份全国粗钢、生铁、钢材产量均同比增长,四川省情况怎样?
重整达州钢铁后,方大集团又布局万亿级产业!
刚刚,钢铁行业优秀品牌企业已出炉
“瘦身钢筋”竟流入学校、保障性住房?多地严查“问题钢筋”
黄强省长强调:坚决打好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硬仗
工信部:将积极采取举措稳定原材料价格
中央出手强力整改!辽宁省2014年后续建330万吨违规炼铁产能...
严查!“地条钢”“瘦身钢筋”,让不合格“建筑用钢材”无处遁形
《钢铁行业碳达峰及降碳行动方案》上报待批、钢铁企业影响几何
起拍价仅202.5万!西南不锈钢破产12.95亿应收账款今天公开拍卖!
大增!四川这三家钒钛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答卷优秀
快来看!一等奖论文都说了啥?
董才平向总理建议:限制出口钢坯钢材、放开国内铁矿开采,少采购进口矿
董才平答总理问:建议限制出口钢坯钢材、放开国内铁矿开采,少采购进口矿
连续查处,已控制27人,“3.15”晚会曝光废旧钢筋变身“瘦身钢筋”流入市场
为应对京津冀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有哪些动作?
全国政协委员孙朝晖:建议加快攀枝花红格南矿区开发利用将其调整为“国家规划矿区”
李新创:差别化管控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何文波谈钢铁行业碳减排、控产量等热点问题
工信部:我国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钢铁行业去产能1.5亿吨目标
2020年各地粗钢产量出炉,河北省位居第一
重组 中国钢铁业发展的主题词
2021年将启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企业赶紧对照自查,加强环保规范化管理!
中国宝武重组昆钢控股,产能有望增至1.6亿吨
2020年四川及全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宝武兼并山钢,中国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在路上
西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钢铁产业聚合发展持续加速
工信部:四大举措,确保2021年钢铁产量同比下降
河北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又有新举措
中信特钢再出手,成功入股350万吨规模天津钢管!将积极关注行业收购兼并机会!
2020年全国粗钢产量10.53亿吨,同比增长5.2%
2020年中国钢铁产业进出口:一降两升,进多出少
五部门联合发布《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进口“废钢”首单签订!
大商所连发三公告剑指铁矿石 严控市场外部输入风险
骆铁军:钢铁行业“十四五”应 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
生态环境部:全国约6.1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研究总院钒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正式成立
发改委:钢铁行业2020年1-8月运行情况
重磅!青山、沙钢、建龙、中天、敬业、津西等入选2020中国民企500强!
工信部召开热轧带肋钢筋质量分级方案启动及宣贯会
2021年起 将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废钢不受此影响
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将启动!附:企业应对手册
钒钛钢协专家委员会主任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提的建议,何以引起四川钒钛钢企共鸣
孙朝晖委员:推动钒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孙朝晖委员:建议全国“一盘棋”坚定不移地推进贯彻执行钢筋新国标
五一小长假结束 废钢涨势还能延续多久?
世界钢铁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钟绍良:新冠疫情爆发对中国钢铁行业的影响
张龙强:制度有优势、政策有空间,助推钢铁二季度回暖、下半年向好
2000万吨!打造全球临海最大精品钢铁基地!首钢京唐、唐钢大成不锈钢、燕钢、文丰、唐银搬迁项目齐聚曹妃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标准云课”公益讲座活动的通知
重磅!全国在建、拟建九大千亿级钢铁产业集群!
今年全球钢材消费预降9%,中国钢铁怎么办?
工信部:2019年焦化行业运行情况
废钢协会呼吁:内外兼顾 互利互惠 推进钢铁产业链健康协调运转
复工复产有难题?这场发布会为你解答!
2019年全球钒市场分析
钢协适时提出钢铁产品出口退税调整意见并被采纳
全球疫情对钢铁业影响有多大?
央视聚焦:减免税+精准服务,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
外出活动需佩戴口罩吗?华西专家建议这12种情况可以不戴
汇算清缴延期!3月31日前所有人必须先完成这些事!否则影响......
最新放假通知!劳动节放5天
2019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社保费是否需要专门提交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国新办:十举措加快物流业恢复发展、让各方切实共享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红利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何文波一行莅临规划院指导工作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到昆钢楚丰新材料集团攀云钛公司调研
国务院发布重要通知!
唐山已有7家钢企安排3月份停限产
新材料产业发展特征与趋势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各省份粗钢产量排行榜出炉
德胜等钢材库存达历史峰值、达钢销售几乎停滞、攀钢订单需求大幅减少...
24例!湖北以外有反弹,真的不能松劲!
成都深夜通知!各单位对员工全时段管理,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骆铁军、张锦刚、陈少慧与媒体记者热问热答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举行2020年首场信息发布会
钢厂后续减产力度如何?铁矿石市场再次紧平衡?钢协有关负责人解读热点问题
抗疫小课堂——复工上班,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所有钢铁企业,抗击疫情,这些利好政策请查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持有健康证,省内到达目的地不需要再隔离
战“疫”,四川环境执法“有方,有道”
疫情给钢企进出口造成哪些影响?
一波又一波驰援从未间断!钢企最新援助一览(截至2月17日)
习近平: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一部动漫告诉你: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八看、六查、三问!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自评检查要点!
控疫情 稳经营 决胜全年任务目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何文波访谈录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税务部门多项举措为企业解难纾困
废钢市场行情周报(11月9日~11月15日)
应急管理部:11月下旬起对钢铁、铝加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抽查
陕晋川甘建筑钢企高峰论坛2019年理事长会议在西安召开
工信部吕桂新:发挥标准“硬约束”,整改后仍不达标产能要坚决出清
如何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信厅、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涉及钢铁类70项
钢铁要走出“增产不增效”怪圈
工信部:将从四方面支持特钢产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0月份新闻发布会 介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降!降!降!降!降!降!油价迎年内第六降:加满一箱油省了…
2019年三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4%
攀枝花钒钛新城建设最新进展来啦!
河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勇正式就任世界钢铁协会主席
创新引领 高质量发展 建设钢铁强国 ——第十二届中国钢铁年会北京召开
最新!九江、鑫达、荣信、松汀、津西等钢企新一轮限产方案出炉!
方大钢铁将参与重整达钢集团!
突发!工地停工、钢铁企业限停产!货车停运!29个地区集体预警!
2019年9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中国钢材价格指数西部(陕晋川甘论坛)螺纹钢价格指数在西安发布
加快“两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攀枝花钒钛新城和攀西科技城投资合作推介会在蓉隆重举行
何文波:怎样看待新中国钢铁工业科技创新成就和努力方向
1808亿!四川8条高速、21条公路集中开工(附中标单位)
定了!邯钢搬迁到涉县!新建3700立、3200立高炉各1座!
徐匡迪:要提高钢铁生产中短流程的比例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专题会议在成都软洽会期间成功举办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出让情况已公示
唐山警方利剑出鞘铁腕治污 在钢企中形成强烈反响和巨大震慑
钒钛市场7月份回顾及8月份影响因素
钢铁业推行“公转铁”的利弊分析及策略建议
上半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外交部回应“美方声称加征关税”:不会接受任何极限施压和恐吓讹诈
中国最大特钢集团重组获有条件通过 特钢航母即将起航!
首次!唐山市38家钢铁企业分9类进行限产!
2019中国钒业论坛8月8日在攀枝花举行
生态环境部: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今冬不再停限产
四川提出以“工业互联网”助推先进制造业发展
5G助阵,陈德荣远程“一键炼钢”成功!
禁止一刀切 钢铁煤炭水泥等15个行业将开展环保分级评价
国家统计局发布6月工业产品产量,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0%
上半年,四川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
刘炳江:坚决不允许把环保投入不同的企业放在一起竞争(附文)
2019年6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持平
70年风雨同行,看新华社记者笔下的钢铁史诗!
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大汇总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启动
河北胜宝钢铁跨区域转移至江西拟建400万吨钢铁项目撤销!
重磅!超1亿吨,我国钢铁沿海基地项目布局雏形显现!(附产能分布地图)
钢厂耳塞、口罩、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应该怎么佩戴
2019年垃圾分类全面启动 全产业链的固废处置模式将受益
唐山召开全市钢企停限产部署会,要求认清形势,确保停限产到位!
问政山东:钢铁布局调整,邹平多家钢企1000万吨产能为何“按兵不动”?
62岁钢铁厂员工在工作时摔倒身亡,高院:不能认工伤!| 劳动法库
去产能倒逼钢铁煤炭业加速兼并重组
特殊钢——钢铁强国的重要标志
烟囱冒的白烟、黑烟、黄烟、火烟、彩烟?哪些是在排放污染物?
电炉炼钢行业又添新军!鑫汇冶金拟新建110t、100t电炉各一座!
第七批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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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钢铁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是否常态化尚不确定

文章来源: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 时间:2021-11-02 | 浏览量:1341


“现在唯一常态化制订错峰生产方案的是水泥行业,钢铁行业今年为首次,今后是否常态化,还要视国家政策、行业具体情况等而定。”10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大气环境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吴险峰回应《中国冶金报》记者提问时表示。


据了解,10月12日,工信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这是国家首次针对钢铁行业推出的错峰生产方案。吴险峰介绍,今年专门出台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主要是基于中央对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双控”这一新的决策部署,以及考虑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错峰生产对全国同期钢铁产量的重要影响而制定的



《中国冶金报》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以下重要信息。

第一,《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下称攻坚方案)将于近期发布,共有十项具体任务。《中国冶金报》记者梳理发现,与钢铁行业关系密切的就占到了7项,包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钢铁行业去产量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其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结合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特别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消减、煤炭减量替代这几项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


第二,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更加突出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 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方面,在范围上更加聚焦,攻坚范围从往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总共80个地级以上城市,变化为聚焦59个城市,有进有出。长三角区域除保留7个城市参照执行外,其他城市不再纳入攻坚范围;还将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另一方面,在措施上更加突出精准施策。继续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而不是大范围停产,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第三,今年秋冬季污染防治跟往年有三大不同。一是侧重点上,聚焦钢铁、焦化、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包括旁路偷排、超标排放、治污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等,强化监督执法。二是方式上,加大帮扶力度。组织常规组开展“有温度”的常态帮扶,为基层和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充分发挥帮扶效能。三是手段上,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应用。但非现场监管还不能完全代替现场监管。


第四,10月28日,中国政府已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下称《自主贡献》)和《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这是中国履行《巴黎协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中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和努力。其中,《自主贡献》提出了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以下是方案全文: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请上下滑动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37.5%、35.1%,重污染天数分别下降70%、65%,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上半年“两高”行业产品产量、煤炭消费量等出现明显反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要充分认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通过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

  江苏省徐州、连云港、宿迁市,安徽省淮北、阜阳、宿州、亳州市参照本方案执行。

  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二)落实钢铁行业产量压减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新建钢铁项目投运前,用于置换的产能需同步退出。严格执行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各省份要将压减量细化分解到企业,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按月调度完成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要求,切实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相关城市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结合企业能源消耗、环保绩效、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因素,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实施差异化管控,避免“一刀切”。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须确保秋冬季期间粗钢产量同比不增加;其他企业根据不同环保绩效评级和目标任务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比例,环保绩效评级越低错峰生产比例越高;对2021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产能利用率超过120%、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加大错峰生产比例。各城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以具体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方式代替,落实到具体企业、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备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高炉错峰生产比例。

  钢铁企业要把超低排放贯穿于全工序、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力求企业领导真重视、资金真投入、实施真工程、管理水平真提升。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解决企业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及时开展评估监测。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各地要按照环保绩效分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同时,不断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实行差异化环保管理措施。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全面完成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任务目标。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集中资源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居民“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各城市要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县、乡、村及户)。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8%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山区散煤治理力度。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2021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各地要加强“煤改气”“煤改电”设施、清洁煤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整改和风险防范,确保群众安全取暖。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地要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21年采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万户。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分别完成2万户、78万户、81万户、148万户、4万户、35万户。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的主体责任,组织城燃企业落实合同并切实加强民生用气保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足额供应。采暖期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等。加大电煤保供力度,保障火电厂机组发电能力,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油气、管网、电网、发电、铁路等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产能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鼓励各地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严防散煤复烧。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

  (四)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2021年12月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要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工业锅炉“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在落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全面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加快推动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实施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地要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煤气锅炉和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在秋冬季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可通过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推进重点地区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SCR脱硝工艺的,秋冬季前要对催化剂使用状况开展检查,确保脱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煤气锅炉应采用精脱硫煤气为燃料或配备高效脱硫设施,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

  (五)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10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

  (六)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淘汰车辆要依法依规予以回收拆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各城市要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

  以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积极推进港口、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机场新增、更新车辆或设备主要采用新能源,率先在钢铁等行业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

  各城市要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参照成品油监管机制对内燃机燃料进行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加大车船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区域销售非乙醇汽油行为。

  (七)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

  各地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推进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其他企业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的运输模式。稳步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等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以港口和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炭、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及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加快提高唐曹、迁曹铁路货运量。直辖市、省会城市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研究制定支持铁路、水路货物运输的碳排放政策,将具备条件的“公转铁”“公转水”碳排放纳入地方政府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力度。

  (八)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人防”“技防”结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自2021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部门指导东北地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降低传输过程对本区域的环境影响。

  (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加强铁路沿线防尘网排查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废弃的及时回收。2021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并针对地方特色行业,结合实际污染排放水平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各地须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对于单独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不得将多个独立排污许可证企业生产工序合并共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避免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不符合应急减排要求的方式。各地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各地应持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性,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减排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省(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等问题;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各城市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2021年10月底前,各省(市)要将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锅炉清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等报生态环境部,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各省(市)要认真落实《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以及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工业企业实施绿色电价政策。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优化投入结构,控制支出成本,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针对本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大气专项资金使用工作。严格落实清洁取暖补贴,针对补贴政策陆续到期的情况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中央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适当给予运营支持。清洁取暖补贴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等。全面开放铁路专用线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铁路和多式联运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

  (十三)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颗粒物组分监测结果要及时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在区域内共享。

  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依法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5%,完成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重点企业鼓励安装主要生产、治理设施关键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快提升移动源监测监管能力,建立以机动车排放为重点,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的移动源监测体系,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在划定的排放控制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完成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规划,推进交通空气质量和流量监测。

  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022年3月底前,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十四)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

  各地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精准、高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依法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等事项,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不规范,台账弄虚作假等行为。

  生态环境部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力量,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动态确定监督帮扶城市范围,按照不同城市的差异化特点,安排不同的监督帮扶任务。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障、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等专项帮扶工作。对2021年以来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各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对监督帮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到位。

  (十五)强化考核督察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专项督察。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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