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将迎新规,这些内容值得关注
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报送节能改造项目储备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关注!四川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1+2”政策解读活动即将举行
六问+一图,带你读懂《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附图解)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22条举措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权威解读!新“钢八条”5月15日起施行!
重磅!四川出台36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省经信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
5月1日起!我国将对煤炭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碳排放权市场!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印发
重磅!生态环境部印发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试行)三大方案!
发改委发文!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
重磅!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新政已出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就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粗钢产量压减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通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优惠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因势利导 统筹谋划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有变化
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一次性发布电子、钢铁、铅锌、磷肥、啤酒等八大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打造“川字号”钒钛优质钢产品品牌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
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企业融资能力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热轧钢筋等六类钢材实施重点监管
重磅!四川省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中央定价目录》答记者问
国务院下令:禁止不必要环保执法!违规检查全部取消!
好消息!四川硬核政策促服务业营业!
国务院下令:复工不再审批!人员不用隔离!
四川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开展现有项目自查自纠
国家发改委:湖北省、北京市以外各地将以县级为单位实行分区分级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快讯!三部门发文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交通部通知——公路水运工程力争20日前复工
工信部出台20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重磅!三部委将对钢铁企业产能、产量进行调查核实!
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钢铁部分”征求意见稿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环境企业迎利好!污染防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建筑结构新规4月1日实施
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
重庆钢铁业化解过剩产能可获70元/吨定额奖补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岀台意见加大政策支持 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小微企业喜迎普惠性降税!
重点内容标注|《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全文
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成都市 2018-2019 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的通知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四川经信委发布关于严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
关于推进钢铁行业调整升级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的通知
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十三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指南》政策解读
《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材料
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
两部委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科[2017]251号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 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
《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7〕40号
《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川府发〔2017〕37号
《四川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川府发〔2017〕39号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2015年修订)

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 时间:2024-01-18 | 浏览量:217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6 年,我国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 3000 亿元,2024—2026 年年均增长 10%以上。总计培育 30 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50 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 100 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2000 张,绿色建材引领建材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品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 2030 年,绿色建材全生命周期内“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度高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品牌。

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现将《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12月29日

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消耗少,生态环境影响小,具有“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高品质建材产品。发展绿色建材是建材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绿色建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推广应用不断加强,但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和智能制造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工程选用和市场消费动力不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部署,为进一步加快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材工业绿色化转型,推动绿色建材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强化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全产业链内生力、影响力、增长力、支撑力,加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6 年, 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 3000 亿元,2024—2026 年年均增长 10%以上。总计培育 30 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50 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 100 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2000 张,绿色建材引领建材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品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 2030 年,绿色建材全生命周期内“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度高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产转型,提升产业内生力

1.加快生产过程绿色化。强化工艺升级、能源替代、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性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双下降。实施技术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设施建设,持续发布细分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支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及制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减污技术集成应用。优化用能结构,推进现有燃煤自备电厂(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稳妥推动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窑炉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提高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氢能、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水泥等工业窑炉中的应用。推动清洁生产,鼓励企业从源头控制资源消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争创环保绩效A、B 级或绩效引领性企业,加快企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短距离运输采用封闭皮带廊道、管道、新能源车辆等方式。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创建“无废企业”,提升固体废弃物利用水平,逐步扩大工业固体废弃物在绿色建材中的使用范围。以“零外购电、零化石能源、零一次资源、零碳排放、零废弃物排放、零一线员工”的“六零”工厂为目标,组织企业“揭榜挂帅”,开展技术攻关和节能降碳技术集成应用,建设“一零”试点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速生产方式智能化。持续推动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全产业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建材智能化生产、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加快推动绿色建材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融合,鼓励骨干企业打造联通上下游企业的网络化协作平台,促进数据互通和标识解析,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制造和协同服务。鼓励建材企业联合软件开发商、装备制造商开展国产化替代技术攻关,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行业特点的专业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并推进适应性改造与规模化应用。遴选并发布一批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提高产品性能及质量稳定性。基于智能制造,推广多品种、小批量绿色建材产品柔性生产模式,更好适应定制化差异化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3.推进产业发展协同化。加快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培育,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发展具有特色的绿色建材集群,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各地推动建设以绿色建材为主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在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耦合发展的绿色建材园区,鼓励创建“无废园区”。引导建材企业发挥“城市环境净化器”作用,支持水泥企业利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协同处置项目应针对新增的二噁英、重金属等废气污染物配套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在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支撑城市应急处置需求。培育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综合性绿色建材企业,发挥其在产品创新、技术攻关、要素聚合、上下游协作、生态营造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中小企业培育,支持在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门窗制品、防水保温材料等领域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三品”行动,提升产业影响力

4.开展品种培优。推动建材产品升级,加快水泥、平板玻璃等基础原材料的低碳化、制品化发展,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材制品的复合化、轻型化发展,顶墙地材料、装饰板材等装饰装修材料的功能化、装配化发展。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工程、绿色低碳建造等需求,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材料、相变储能材料、固碳材料、全固废胶凝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围绕城市更新改造需求,发展适用于装配式装修、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地下管廊和生态环境修复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部品化、功能性绿色建材产品。围绕农房绿色低碳建设需求,发展性价比高、符合区域消费习惯的绿色建材。(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品质强基。鼓励企业建立满足绿色建材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及质量管控体系,开展先进标准对标,严格生产工艺规范,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开展绿色建材质量标杆遴选,激励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强化对绿色建材产品和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加大水泥、安全玻璃、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含 VOCs原辅材料、人造板及木质地板、竹质建材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产品质量抽查,加强假冒伪劣产品查处惩罚力度。对建材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筛查、评估,并实施淘汰、替代和去除,推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化学物质在建材中的应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分级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扩大品牌影响。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品牌宣传周、交流对接会等活动,围绕消费者关注的装饰装修材料,编制绿色建材品牌发展报告,发布年度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新模式举办绿色建材产品展会、场景体验交流会等活动,打造一流的绿色建材区域品牌。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创新品牌传播模式,构建优质服务体系,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品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不断增强国际社会对绿色建材的品牌认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应用拓展,提升产业增长力

7.促进建设工程应用。强化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选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筑类型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建设,鼓励公共采购和市场投资项目扩大绿色建材采购范围、加大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范围,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优化绿色建材采购、监管和应用的管理制度,对相关绿色建材产品应采尽采、应用尽用。推动绿色建材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应用,提高工程项目中低碳水泥、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绿色建材下乡。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探索由“绿色建材产品”下乡向“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下乡转变。支持各地引导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参与活动,鼓励骨干生产企业制定线上线下优惠促销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建设示范工程,强化典型示范、特色示范,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农房节能改造、现代农业设施等项目建设,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绿色建材助力农房质量提升。鼓励各地针对不同区域农村建筑特点,打造一批适合本地农村消费者的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营造留住“乡愁”的美好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9.引导绿色消费。创新消费模式,鼓励生产企业联合房地产、建筑设计、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绿色建材产品菜单式、定制化应用方案,探索装饰装修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鼓励流通企业依托卖场、家装企业、设计公司、线上平台等加强商业化布局,组织巡展、促销、推介等活动。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建材产品专区,对参与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家居体验馆、生活馆等新零售模式向社区和农村下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实施绿色装修,使用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环境友好型涂料、适老型建材产品、高性能防水和密封材料等绿色建材,推行干式墙(地)面、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加大低(无)VOCs 含量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设施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涂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行业基础,提升产业支撑力

10.优化创新机制。鼓励建立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完善产业所需的公共研发、技术转化等平台。推动建立区域和行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创新成果产业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基础较好地区围绕产品的部品化、功能性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建立绿色建材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围绕节能减污降碳工艺装备、结构功能一体化产品,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体废弃物生产绿色建材产品等开展攻关。鼓励大企业发布技术创新榜单,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协同创新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标准体系。根据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情况,制修订绿色建材评价标准,适时评估绿色建材相关标准实施情况,加强水泥、平板玻璃、防水材料、节能门窗等产品强制性标准宣贯。完善检测方法标准,健全绿色建材中固体废弃物使用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相关标准体系。编制建材产品使用说明书,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标准协同发展,扩大建筑工程用绿色建材选用范围。建立产品追溯标准体系,重点开展水泥、防水材料等产品追溯标准编制。研究建立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完善绿色建材碳足迹、碳标签及低碳技术评价验证标准体系,研究编制“六零”工厂评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认证支撑。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加强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强化认证监管工作,规范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设绿色建材碳足迹背景数据库,规范碳足迹评价活动,开展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检验检测、推广应用等服务,加快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采信应用等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效果评价,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加大绿色建材认证等方面国际合作,推动碳核算、碳足迹等领域互认。(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四、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强政策衔接,配套相关支持措施,创造有利于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要加强对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分析,积极开展成果交流、品牌评价、产品推介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上下游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14.完善政策支撑。充分利用首台(套)、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等渠道,支持绿色建材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完善有利于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差别化电价政策,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绿色建材企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地区对绿色建材生产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宣传推广。及时总结绿色建材发展经验,充分发掘各地区和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六零绿色建材日”、绿色建材系列报道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使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有关部门参加)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阅精彩

15万多人参与盛况空前,2023中国钒钛论坛是怎么做到的?

2023中国钒钛论坛文集订购

凝聚共识、共赢未来,钛钢复合板产品及应用技术交流会在成都召开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计划》征求钒钛钢协意见

超低排放改造调研组走进冶控集团

超低排放改造调研组走进攀长特

国家钒钛产业联盟(筹)调研组走进宝武集团:探讨钛材产业发展及钒钛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编辑: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