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经信委 | 时间:2018-05-16 | 浏览量:3197
转发关于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工原函〔2018〕1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市(州)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查、变更、整改、撤销工作,以及新增规范企业申请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等有关材料报我委。 二、为进一步做好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我委将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5号)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要求,定于上5月中下旬对变更、撤销、整改、新增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联 系 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冶金建材处 邱红专 联系电话:028-86265723028-86265725(传) 邮 箱:jyj208@163.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