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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关注!四川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1+2”政策解读活动即将举行
六问+一图,带你读懂《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附图解)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22条举措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权威解读!新“钢八条”5月15日起施行!
重磅!四川出台36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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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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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就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粗钢产量压减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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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优惠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因势利导 统筹谋划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有变化
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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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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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打造“川字号”钒钛优质钢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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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企业融资能力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热轧钢筋等六类钢材实施重点监管
重磅!四川省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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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部委将对钢铁企业产能、产量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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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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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企业迎利好!污染防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建筑结构新规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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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业化解过剩产能可获70元/吨定额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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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十三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指南》政策解读
《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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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科[2017]251号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 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
《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7〕40号
《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川府发〔2017〕37号
《四川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川府发〔2017〕39号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2015年修订)

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企业融资能力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 时间:2020-04-02 | 浏览量: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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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园区管委会,四川工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信用赋能企业融资作用,集聚金融资源支持各级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决定联合开展园区信用体系建设暨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推广园区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加大“园保贷”等现有园区信贷产品推广力度。

结合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体系化企业培育帮扶工作。各银行应积极参与、推动“园保贷”项目,不断扩大“园保贷”覆盖园区和服务企业范围;进一步优化业务模式,提升审批效率,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推介和对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园保贷”项目纳入经办行考核目标并单独考核,其贷款规模应不低于去年同期、且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本行普惠贷款平均利率。

(二)探索建立园区金融会计顾问制度。探索专职会计定期驻点园区,帮助园区内企业规范财务制度、流程和报表,指导企业根据财务报表申报纳税。鼓励各银行机构基于规范可靠的企业财务报表,创新研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三)促进园区内企业融资对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工创企业管理服务公司等专业机构根据企业日常经营情况和银行授信基本条件,向银行机构精准筛选推荐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政策、经营正常、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实现银企快速对接。

二、实施园区金融信用分类管理

(一)开展园区金融信用红白黑企业分类管理。由各市(州)人民银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园区管委会、银行机构等相关方参与,结合各地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行动等工作,在有贷企业中评选园区金融信用红名单企业,在无贷企业(包括无贷款历史记录或连续两年无贷款记录)中筛选园区金融信用白名单企业,在欠贷企业中认定恶意逃费银行债务园区金融信用黑名单企业。相关分类工作原则上每年一季度完成,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入第三方市场化机构,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基础指标体系,采用大数据建模等方式,辅助提高分类管理的频度和效率。

(二)建立联合奖惩激励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被评为园区金融信用红名单的企业,各银行机构给予信用贷款支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倾斜支持;对被筛选为园区金融信用白名单的企业,各银行机构纳入民营小微企业无贷客户融资培育库,参与园区金融会计顾问制度“一对一”培育;对被认定为园区金融信用黑名单的企业,通报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内银行机构,不予政策和信贷支持。

(三)联合开展“信用园区”认定工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济和信息化厅综合考虑园区内企业信用状况、供应链核心企业培育、金融会计顾问制度实施情况、金融信用分类管理情况、“园保贷”等信贷产品运行情况、联合奖惩制度执行等因素联合开展“信用园区”认定工作,对“信用园区”给予优惠信贷政策。

三、充分利用四川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一)加强服务平台推广。人民银行进驻园区现场演示四川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即天府信用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认证、融资产品筛选、融资对接等功能,推动园区企业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平台线上快捷融资,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将平台作为工作抓手加大推广力度。

(二)推动园区企业信息共享。人民银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信息数据库,共同管理使用平台数据。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指导园区有融资意向的企业共.享经营、财务、信贷、税务、社保等关键信息,推动企业融资申请效率提升。

(三)丰富园区场景应用。人民银行在平台上打造园区金融会计顾问、信用园区认定、园区企业金融信用分类、银企融资对接等线上服务场景,简化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盘活推动应收账款及融资

(一)筛选供应链核心企业。人民银行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重点围绕园区工业企业供应链,按照“产业带动作用强、应付账款较多、上下游企业较多、管理较规范”的标准,筛选建立园区核心企业培育名录库。各银行机构要主动配合核心企业培育工作,每个园区年度动态培育核心企业不少于3家。

(二)加强培育辅导。人民银行加大对银行机构和核心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开展对园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一对一”辅导,推动核心企业、银行机构、中征平台实施系统对接,引导开展线上全流程应收账款融资。

(三)加强应用推广。鼓励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开展系统对接,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促成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核心企业,省级财政按其年度实际促成贷款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奖励最高400万元。有条件的市(州)可推动市级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全流程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融资,为园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提供便捷融资服务。

五、宣传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一)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按年制定工作计划,按季互通工作进展。各市(州)人民银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要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政治站位,建立“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根据园区发展和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各银行机构、工创企业管理服务公司要加大针对园区的信贷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支持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能力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并持续加大对信用园区的金融资源配置力度。园区管委会要及时跟踪、整理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报送各相关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围绕重点工作宣传。面向园区企业和企业主,积极宣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服务,全方位展示人民银行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同时加强对信用报告查询、信用报告解读、征信权益维护、联合惩戒警示教育等宣传,增强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三)扩大宣传影响力。各市(州)人民银行、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工作做法和成效,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济和信息化厅上报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梳理各园区、各银行机构先进做法在全省通报,形成工作示范效应。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胡文静,028-8526146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王之佼,028-8626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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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