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 时间:2021-04-29 | 浏览量:1856

据财政部网站公告,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财政部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
出口退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
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