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关于第三届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公示
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关于第三届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公示
全体会员:
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及《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规定,协会拟启动第三届换届选举工作。经换届工作小组筹备、第二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第三届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接受全体会员、理事、监事监督:
一、选举方式、选举职数
(一)选举方式
选举会议形式:召开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规则:实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果需经有选举权的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若某项选举未通过,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提名并组织补选。
投票与计票:选举过程由选举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票人负责清点到会人数、检查票箱,计票人负责统计选票,选举结果当场宣布。
(二)选举职数
理事会:拟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47 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9名(根据行业代表性及工作需求拟定,不超过理事总数的 1/3)、秘书长1名。
监事:拟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3名,其中监事长1名(不兼任理事会职务)。
职数设置严格遵循《章程》规定,兼顾行业覆盖面(含钒钛开采、钢铁冶炼、装备制造、储能应用等细分领域)及会员代表性,兼顾大型骨干企业与中小型创新企业)。
二、社会团体会员资格认定情况
社会团体会员资格认定情况
经协会秘书处核查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截至 2025年10月,协会143 家团体会员均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具备参与换届选举及会员代表推选的资格:
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状况良好;
遵守《章程》及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活动;
主营业务属于钒钛钢铁及相关产业链(含采矿、冶炼、加工、装备、环保、储能等),在所属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合规性与代表性;
无严重失信记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本届理事资格认定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候选人从合格团体会员中产生,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47名候选人均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所在单位为协会正式团体会员,经营规模及行业影响力居细分领域前列;
候选人本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管,从事钒钛钢铁行业工作,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
无法律法规禁止的任职情形(如现职公务员、失信被执行人等),未在其他同类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
优先考虑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承担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代表。
四、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熟悉钒钛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履职能力;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务,任职年龄严格遵循《章程》规定;
认同协会宗旨,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及会员合法权益,无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
(二)岗位特定条件
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秘书长候选人
1.所在单位为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年营收、市场份额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行业号召力;
2.个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具备推动产业链协同、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能力;
3.担任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工商联执委者,或主导过省级及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者优先。
监事长、监事候选人:
1.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具备行业监管相关知识;
2.与理事候选人无直接利益关联(如无任职单位隶属关系、投资关系等);
3.不兼任理事会及协会其他领导职务,能独立行使监督职权。
(三)任职限制
1.现职公务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
2.退休领导干部兼职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未经审批不得参选;
3.曾因违纪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负责人、被撤销社会组织负责人职务且未满5年者,不得参选。
五、接受提名或自荐参选的程序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理事候选人提名:
1.会员单位提名
2.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
负责人候选人提名:
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从合格理事候选人中产生,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
2.监事长、监事候选人由会员单位单独或联合提名,或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
(二)自荐参选要求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个人,可通过所在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自荐参选申请表》,需经所在单位出具正式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自荐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放弃参选资格。
(三)材料提交及审核流程
材料清单:
《提名表》或《自荐参选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签字确认);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休领导干部需额外提交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审批备案文件。
审核流程:
1.协会秘书处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2.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复审;
3.初步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及党建工作机构政治审核;
4.审核通过后,于换届大会召开前7日公示,公示期 7 天。
六、其他涉及换届筹备阶段的工作
(一)财务审计工作
协会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换届审计,重点审计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收支、会费使用、项目经费管理等情况;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同步开展第二届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审计报告在换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开,接受监督。
(二)异议处理机制
1.公示期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全体会员、理事、监事对选举职数、会员资格、候选人条件等事项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选举监督委员会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选举监督委员会在收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形成书面处理意见,反馈异议单位/个人,并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3.异议处理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及会员群公示,确保处理过程公开透明。
(三)审核报备工作
1.换届方案、候选人名单等材料已按规定报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业务主管单位)及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待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选举;
2.候选人政治审核严格按照党建工作机构要求执行,重点核查政治立场、廉洁情况及履职能力,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参选资格;
3.换届选举全过程将邀请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合规有序。
公示说明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需查阅候选人完整名单、《会员代表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可联系协会秘书处;
联系部门: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8-87042058
电子邮箱:2658317455@qq.com
办公地址:成都金牛区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1701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本公示内容。
特此公示。
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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